CC基础,带你深入理解常量与变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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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量

常量是不可变的量,C语言中数值可以用常量表示,常量可以表示各种数据类型的值

说明:符号常量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定义,其一般形式为:

#define标识符常量

其中#define也是一条预处理命令(预处理命令都以”#”开头),称为宏定义命令(在后面预处理程序中将进一步介绍),其功能是把该标识符定义为其后的常量值。一经定义,以后在程序中所有出现该标识符的地方均代之以该常量值。

习惯上符号常量的标识符用大写字母,变量标识符用小写字母,以示区别。

符号常量的使用。

#includestdio.h#definePI3intmain(){intr,c;r=2;total=PI*2*r;printf(“c=%d”,c);//输出c=6return0;}

几点说明:

用标识符代表一个常量,称为符号常量。

符号常量与变量不同,它的值在其作用域内不能改变,也不能再被赋值。

使用符号常量的好处是:含义清楚;能做到“一改全改”。

变量

变量和常量是相对的,变量在程序执行过程中是可变的量,由变量名和变量值组成,变量名是一个标识,变量值是一个数据值,程序为每个变量开辟了存储空间,变量值就存储在这个空间当中,可以通过变量名访问这个空间。

变量定义的一般形式为:类型说明符变量名,变量名,…;在书写变量定义时,应注意以下几点:

允许在一个类型说明符后,定义多个相同类型的变量。各变量名之间用逗号间隔。类型说明符与变量名之间至少用一个空格间隔。

最后一个变量名之后必须以“;”号结尾。

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。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。

变量定义举例:

intnum,total;doubleprice=.;chara=‘a’,abc;

变量的赋值

变量可以先定义再赋值,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进行赋值;在定义变量的同时赋初值称为初始化。

在变量定义中赋初值的一般形式为:

类型说明符变量1=值1,变量2=值2,……;

例如:

inta=2;intb,c=1;floatx=0.5,y=3.6,z=0.75;charch1=’K’,ch2=’P’;

注意,在定义中不允许连续赋值,如a=b=c=5是不合法的。

来看一个变量初始化的例子。

#includestdio.hintmain(){inta=1,b,c=2;b=a+c;printf(“a=%d,b=%d,c=%d”,a,b,c);//输出a=1,b=3,c=2return0;}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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